交通事故中的护理费并不只有住院期间才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护理费的赔偿范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护理费用。
住院期间的护理费
计算标准: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数。
出院后的护理费
短期护理:如果出院后受害人仍需短期护理,护理费根据医嘱中建议的护理时间确定。例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出院后的短期护理费为120元/天×医嘱护理天数。
长期康复护理: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护理,护理期限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护理费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确定,完全护理依赖为100%,大部分护理依赖为80%,部分护理依赖为50%。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的护理费不仅包括住院期间的费用,还包括出院后的短期和长期护理费用,具体赔偿标准和期限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伤情和医嘱或司法鉴定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