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肥东县乡村医生待遇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政府定额补助和年终考核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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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每月定额补助标准不低于300元,高于300元的按所在县(市、区、特区)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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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年终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按年人均1200元标准进行奖励。
- 基药专项补助 :
- 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1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67元。
- 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
- 包括40%的公卫补助、一般诊疗费等。
- 完善村医养老政策 :
- 对目前年满60周岁在岗乡村医生办理退出手续或已经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的,且连续服务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乡村医生,实行退养生活补助制度,补助标准由县级结合实际确定。
- 提升乡村医生工资 :
- 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 提高乡村医生收入 :
- 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
- 盘活乡村医生入编 :
- 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 解决退出村医养老问题 :
- 安徽省卫健委发布《到龄退出村医返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解决退出村医养老问题,同时鼓励老村医返聘岗位,落实相关待遇。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建议关注当地官方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