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的
事业编户口并非必须迁到单位所在地 。是否迁移户口是个人自由,不会强迫。这一结论主要基于以下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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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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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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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此外,虽然一些地方或单位可能会有特殊要求,例如需要将户口迁至工作所在地以便于管理和享受当地的福利待遇,但这并不属于普遍规定,而是属于个案。
综上所述,事业编户口是否必须迁到单位所在地,主要取决于个人意愿和具体单位的规定。建议您在报考事业单位时,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了解相关户籍要求,以便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