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不完全是 公职人员。以下是具体的分析和依据:
- 公职人员的定义 :
- 根据《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是指行使公权力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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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多种身份,其中一部分属于公职人员,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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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一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从事社会公益性工作或非营利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并不属于公职人员范畴。
- 工资来源和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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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的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属于国家行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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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来源多样,包括全额拨款、部分金额拨款和市场化运作等,且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与国家公职人员存在本质区别。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和是否属于公职人员需要根据其具体岗位职责、编制类型及工资来源等因素综合判断。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公职人员,而部分则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