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日,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公务员申请复核及不服复核的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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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核的时间 :公务员应当自知道相关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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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复核提出申诉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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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务员对复核结果不服,应当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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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因此,公务员在知道相关人事处理后,有三十日的时间申请复核,而在接到复核决定后,有十五日的时间提出申诉。如果公务员选择直接申诉,则从知道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即可进行。
建议公务员在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便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