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所需的材料需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核心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一、必备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
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法律文书
-
覆盖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
《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
- 申请文件
-
《商标评审申请书》(需签字或盖章);
-
若委托代理,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补充证明材料
- 商标图样
- 原图样10张(需与申请文件中的图样一致)。
- 关联证据
-
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
商标使用证明:使用合同、销售发票、广告宣传材料等;
-
荣誉资质: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等。
- 时间证明材料
- 商标局寄送《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需保留邮戳)。
三、注意事项
- 申请时限
- 必须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审申请,因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30天。
- 材料真实性
- 所有提交的材料需与商标局档案保持一致,任何改动可能导致复审失败。
- 代理要求
- 若委托代理机构,需提交代理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
四、特殊情况处理
-
申请人变更 :若申请人信息自商标注册后发生变化,需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变更申请;
-
补充材料 :需在提交申请书后3个月内补充证据,逾期视为放弃补充。
通过以上材料的准备与规范提交,可提高复审通过率。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整理证据材料,确保符合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