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获得的中级职称通常情况下是不能直接用来在本省评副高的。这是因为职称评审往往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即你需要在你现在所在的地方进行评审。不过,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会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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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公司关系:如果你在A地的总公司工作,但社保是由B地的分公司缴纳的,这种情况下,你的中级职称可能会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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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正规流程具有异地申报资格的人才:如果你所在地区的评审委员会不具备相应的评审资格,你可以申请委托其他地区或更高级的评委会进行评审。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你的中级职称被接受,你也需要满足本省评副高的一系列其他要求,比如工作年限、论文发表、继续教育学时等。因此,在考虑使用外省的中级职称在本省评副高之前,最好先详细了解本省的相关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