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项目的税收补贴政策,综合多部门发布的信息,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
-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实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
农田水利建设
-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可按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
水利设施用地、占用耕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相关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
农村饮水工程
-
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适用“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
-
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契税。
-
二、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
-
土地资源配置优化
-
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免征增值税;
-
承包地流转用于农业免征增值税;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
农业产业链支持
-
农产品初加工免征增值税;
-
农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享受税收减免。
-
三、激发乡村创业就业活力的政策
-
小微企业及特殊群体扶持
-
扩大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范围;
-
失业人员、残疾人创业给予税收减免。
-
-
创业担保**贴息
-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提供**贴息支持。
四、其他相关优惠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 :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
农业保险补贴 :部分地区的农业保险费用可抵免应纳税所得额。
补充说明
以上政策需结合地方具体实施细则执行,例如安徽省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还免征契税和印花税,海口市对田园综合体项目给予省级3000-6000万元/年的补贴。建议申报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