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编号一般为16位,特殊情况下可能为17位(如成人自考学位证书)。编号具有唯一性,包含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学位级别标识、授予年份及顺序号等核心信息,是学历认证的重要依据。
-
普通学位证书编号规则: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区分学位级别(博士2、硕士3、学士4),第七至十位为授予年份,后六位为顺序号。例如,编号
1035842025000123
表示北京大学(代码10358)2025年授予的学士学位(第123号)。 -
特殊类型学位证书:
- 双学位/第二学位:第十一位用字母“S”或“E”标记,总位数仍为16位。
- 成人自考学位:第十一位用“Z”标明,总位数扩展至17位(如
C1035842025Z00123
)。 - 专业学位:第十一位以字母区分专业(如法律硕士“F”),编号仍为16位。
-
查询与验证:可通过学信网官方渠道查询编号真实性,确保学历信息准确无误。
提示:学位证编号是学历合法性的关键标识,务必妥善保管。若证书遗失,可向原授予单位申请出具同等效力的“学位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