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离职的员工仍可享受年假5天的待遇,但需满足累计工作满1年的条件,且未休年假可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或协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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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年假权益不受离职时间限制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只要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含不同单位),即享有5天年假。3月离职不影响当年权益,未休年假可通过休假或折算工资实现。 -
离职前年假处理方式
- 优先休假:与公司协商在离职前休完剩余年假。
- 折算工资:若无法休假,公司需按日工资的300%支付未休天数报酬(含正常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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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天数折算规则
离职时年假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公式为:
不足1天部分不支付。 -
例外情形
若员工全年因事假、病假等不符合年假条件(如病假超2个月),则无权享受当年年假。
提示:及时与HR确认年假余额及处理方式,保留沟通记录以保障权益。若公司拒绝支付,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