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休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年假应当在 当年度 安排,具体规则如下:
一、年假归属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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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属于当年度休假
年假是针对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后的权益, 必须在本年度内休完 。若当年未休完,需安排在下一年度继续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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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跨年度安排
若因生产、工作特点确需跨年度安排,需经职工本人同意,且 最多只能跨1个年度 。例如,2024年未休的年假可延长至2025年,但不可累积跨3年或更长时间。
二、年假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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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年限与天数对应 :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未休年假的补偿
若因单位原因未安排年假,单位需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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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当年年假资格 :
若职工入职时连续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即可享受年假,无需等到转正后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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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跨年度 :
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跨年度安排年假,必须经职工本人书面同意。
年假原则上应在当年度休完,特殊情况下可跨1年安排,但不可跨3年或更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