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赔偿”中的“基本工资”并非指单一项,而是按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包含奖金、津贴、补贴等税前货币性收入,加班费通常不计入其中。
赔偿金额以实际收入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影响计算。若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均摊。例如,某员工月薪8000元(税前),月奖金2000元、津贴1000元,其月平均工资为11000元,“N”将按11000元计算,工作3年即3×11000=33000元,“+1”代通知金同为11000元,总计44000元。需注意,奖金、津贴等额外收入均纳入基数;但加班费通常不计算在内。“N+1”适用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解约、劳动者无过错解雇等,但不涵盖违法解约(此时需赔2N)。若遇公司以“基本工资仅含底薪”为由压低赔偿,劳动者有权要求以实际收入为基准计算。
判断赔偿金额时,应核对计算基数是否涵盖绩效、补贴等应得收入,并警惕公司以“工龄四舍五入”或“单独拆分基本工资”等方式缩减金额。协商未果时,保存工资流水、合同及考勤记录等证据,寻求法律介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