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中的“1”不是基本工资,而是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含奖金、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用人单位仅以基本工资为标准降低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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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的法律性质
“+1”是代通知金,适用于用人单位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计算标准并非基本工资,而是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实际工资或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地区司法实践可能略有差异),确保补偿与实际收入挂钩。 -
平均工资的涵盖范围
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全部货币性收入,需将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总收入除以12得出。例如,某员工月基本工资5000元,但含奖金后月均收入8000元,则“1”按8000元计算。 -
与“N”的区别
“N”代表经济补偿金,同样按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但“+1”单独针对未提前通知的情形。两者均需全面核算工资成分,不能仅以基本工资为基数。
总结:劳动者需明确“N+1”补偿的计算规则,用人单位若仅按基本工资支付属违法行为,可依法**。合理核算工资成分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