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单位没岗让待岗,员工可依法**,重点在于明确权益、保留证据并通过合理途径协商或申诉。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若单位以无岗位为由要求待岗,员工需确认自身权益:工伤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待岗需双方协商一致,单位单方面决定可能违法。关键点在于:工伤职工享有医疗期和岗位保障,单位不得随意剥夺工作权利。
- 确认停工留薪期是否结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接受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期限通常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若已结束,需评估是否能恢复原岗位。
- 拒绝无理由待岗:单位以“无岗位”强制待岗需提供充分证据,否则可能违规。员工可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并核实其真实性。
- 协商解决方案:主动与单位沟通,提出调整岗位或返岗需求。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保留证据维护权益:保存医疗证明、工伤认定书、工资发放记录、单位通知等文件,必要时通过录音、邮件固定证据。
- 法律救济途径:若单位违法降薪或剥夺劳动条件,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或支付相应赔偿。
工伤职工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单位行为若侵害权益,务必通过合法程序**,切勿盲目接受不公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