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次数限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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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次数限制
在驾驶学习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总预约次数不得超过 5次 。
- 若5次均未通过,则需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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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次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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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 :最多允许预约5次,5次未通过需重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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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 :同样最多5次,5次未通过需重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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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作废规则
若5次考试均未通过, 已通过的科目成绩将全部作废 ,需重新学习科目一和科目二后重新参加考试。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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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考试均有一次补考机会,若补考仍未通过,则终止该科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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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重新报名,需前往车管所注销原考试档案,重新缴费并参加全部科目考试。
建议考生在备考时充分练习,若多次未通过可考虑参加驾校强化培训或使用模拟考试软件提升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