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保政策,若达到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年限未满15年,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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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则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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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社保法实施前参保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部分地区允许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二、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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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适合不愿或无法继续缴费的人群,可将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当地规定缴纳最低年限后领取基础养老金+约1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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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需向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原职工账户资金转入居民社保账户,可能需补缴差额。
三、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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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既不愿延长缴费也不想转入居民社保的人群,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约35%为个人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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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终止后无法再享受职工养老金,且无法补缴。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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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仅限2011年7月前参保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群体,且部分地区政策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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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部分地区允许延迟退休(最长5年),期间继续缴费至满15年,但需确认单位是否同意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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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重复缴纳社保、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不愿补缴的,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建议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退休规划选择合适方案,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具体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