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副高级职称的评审管理主要 由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人社厅)和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社局)共同负责 。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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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教育局职改办组织评审 :教师副高级职称的评审首先由市级教育局职改办负责组织。教师需要根据自己的学历、教龄、工龄等相关条件进行申报,经学校同意,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复核后,报市人社局职改部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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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市级教育局职改办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省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后,报省人社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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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和审批 :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省级人社厅和市人社局共同审批并颁发职称证书。
因此,教师副高级职称的评审管理涉及省级人社厅和市人社局两个部门,市级教育局职改办负责组织评审工作,而最终的审批和发证则由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共同负责。建议教师在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详细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评审流程和条件,确保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