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所并未全国性取消,但广西等地已试点撤销并整合职能至乡镇财政经济办公室,改革聚焦“职责优化、人员分流、惠农衔接”三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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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改革先行
目前仅广西等地推进财政所撤销试点,如象州县、西林县将11个财政所职责划入乡镇财政经济办公室,而全国多数地区仍保留原有架构。改革旨在减少管理层级,解决“垂直管理效率低、事权交叉”问题,并非简单裁撤机构。 -
职能优化与人员安置
原财政所的惠农资金发放、农村改革项目等核心职能由新部门承接,确保服务不断链。人员分流遵循“留乡镇、调县级、转部门”三方向,如宾阳县年轻干部留任基层,经验丰富者回调县财政局,实现平稳过渡。 -
惠农资金保障强化
改革地区通过提前培训、优化发放主体(如青秀区改由县级部门直发补贴)等措施,确保补贴精准到位。南宁市2024年耕地保护补贴发放率达99.92%,印证改革后效能提升。 -
因地制宜的全国趋势
江西泰和县等地区虽撤销财政所,但通过增配专职人员、加强监管弥补职能缺口;甘肃高台县则合并9个财政所为3个区域中心,突出资源整合。各地探索反映“职能加强”是共性目标,形式可灵活调整。
提示:乡镇财政改革需平衡效率与基层活力,关注本地政策动态即可获取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