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复员军人去世后,其遗属可享受多项待遇,包括丧葬补助、一次性抚恤金及配偶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与军人功勋、服役经历及地方政策密切相关。
-
丧葬补助: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去世后,遗属可获发6个月原补助金额作为丧葬费。部分地方对抗日、解放战争等不同时期的老兵另有差异化标准。
-
一次性抚恤金:若老复员军人被认定为烈士或因公牺牲,遗属可按相应军人抚恤标准领取一次性抚恤金;普通病故者可能增发12个月残疾抚恤金(适用于残疾军人)。
-
配偶生活补助:无固定收入的配偶可申请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生活补助,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
-
其他优待:部分地区的优抚医院、光荣院优先接收孤老或生活不能自理的遗属,社会福利机构也需优先安排抚恤优待对象。
提示:待遇申请需提交死亡证明、军人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材料,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