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前,参加中国***领导的人民军队并持有复员证件或经批准复员回乡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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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定义
以1954年10月31日为时间节点,凡在此前参军(包括红军、八路军、新四军等)并复员回乡的人员,均属于在乡复员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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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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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指1954年前参军的红军人员,退伍后留在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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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指参加西路军并复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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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失散人员 :指参军后与部队失去联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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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复员军人 :包括其他符合条件复员回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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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
该群体属于重点优抚对象,可享受定期补助等优待。例如,重庆市渝中区明确将“复员后未参加工作且生活困难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列为定期补助对象。
总结 :在乡复员军人的核心标准是“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并复员回乡”,具体涵盖多类历史军人群体,享受国家优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