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时退伍军人的安置方式主要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具体如下:
一、安置原则与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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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障就业
企业破产或改制时,退役士兵与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规定。接收单位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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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存续期处理
若退役士兵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单位破产/改制期间仍存续,其安置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可能涉及与原单位其他人员一同处理或重新安置。
二、具体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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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破产/改制后,退役士兵通常与单位其他员工按相同政策处理,可能面临失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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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安置或自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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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三年稳定工作期内因非本人原因(如单位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可退回原安置部门重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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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需自主就业或灵活就业,政府提供就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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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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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条款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了单位破产/改制期间退役士兵的安置责任及合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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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持 :政府承担安置经费,鼓励企业优先招录退役士兵。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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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三年稳定工作期是关键节点,超期可能失去重新安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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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若单位违法下岗,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以上内容综合了最新政策及权威信息,确保安置过程的合法性与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