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教育、就业等全领域优待
现役军人最新优待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规定,涵盖医疗、教育、就业、生活保障等多方面,具体如下:
一、医疗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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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享受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提供的优先、优惠医疗服务,参战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等在申请时享额外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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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退役后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教育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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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升学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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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报考时可加10-3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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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院校、研究生录取时优先复试或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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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公办学校减免50%以上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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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补偿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报考成人高校可增加10-30分投档,烈士子女可额外增加20分。
三、就业创业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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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就业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招聘时给予岗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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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支持
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创业补贴等,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优先考虑退役军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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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
退役士兵可免费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期间享受生活补助。
四、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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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助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获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和部队发放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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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
军官及部分士官享受住房补贴,离职培训、疗养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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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优待
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享受社会保障,义务兵家属允许复工复职并保留原岗位待遇。
五、其他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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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优惠 :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及景区门票优先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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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 :免费参观博物馆、展览馆等文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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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法律咨询、诉讼程序中享受优先或免费服务。
六、优待证使用
持优待证可享受全国统一及地方签署的交通、医疗、文化等优待服务,需主动出示证件。优待项目动态更新,以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层面及地方细化措施,旨在提升退役军人荣誉感,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