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2024年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规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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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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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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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领导,服务国防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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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分类安置原则,根据服役年限、岗位特点等确定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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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军地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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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类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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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官安置
包括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具体适用条件根据职务和服役年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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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士安置
主要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特殊岗位(如作战部队主官、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等)退役军士优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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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安置
以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为主,鼓励通过技能培训实现就业。
三、移交接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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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移交
人事档案由军队政治工作部门移交安置地省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自主就业/供养人员档案由师级单位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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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计划
根据服役贡献、家庭生活需求等因素分类分批下达,优先考虑参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
四、权益保障与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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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明确退役军人的工资、医疗、养老等权益,军队转移保险关系,地方及时接续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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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支持
提供职业培训、创业扶持政策,建立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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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建立安置工作监督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五、其他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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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职责 :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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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条款。
以上新规通过完善分类安置体系、规范移交程序、强化权益保障,进一步提升了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