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优待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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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激励:
-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
- 为优抚对象家庭发春节慰问信。
- 为入伍、退役的军人举行迎送仪式。
- 邀请优秀优抚对象代表参加国家和地方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
- 将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地方志。
- 对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其家庭送喜报。
- 优先聘请优秀优抚对象担任编外辅导员、讲解员等。
- 倡导利用大型集会、赛事播报等载体和形式,宣传优抚对象中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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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优待:
- 不断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援助等政策制度。
- 健全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 保障享受国家抚恤的优抚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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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优待:
- 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对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的父母等优抚对象,优先服务并减免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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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优待:
- 明确本地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开通优先窗口,提供优先服务。
- 优抚医院为部分优抚对象免收相关费用,提供优惠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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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优待:
- 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保障住房,提供住房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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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优待:
- 对优抚对象子女提供教育优待,如优先入学、减免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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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交通优待:
- 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属按规定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
-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 “三属”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可使用优先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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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待:
- 提供法律援助、就业创业扶持等其他方面的优待。
总结: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涵盖了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提供全方位的优待服务,增强他们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