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自主就业时,军龄视同工龄,可以与退役后的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与工龄相关的待遇。
具体说明:
政策依据
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适用范围
此政策适用于所有退役军人,包括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后,无论选择何种就业方式,军龄均被视同工龄。相关待遇
军龄计入工龄后,退役军人可以享受与工龄挂钩的福利待遇,如年假、医疗补助、退休金等。
提示:
退役军人自主就业时,建议及时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确保军龄计算和待遇落实到位。如需办理社保或相关手续,可凭退役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