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最新修订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重要配套文件,2024年进行了最新修订,共包含8章108条,主要规范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材料及管理要求。以下为关键内容解析:
一、总则与基本原则
-
登记原则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登记应依申请进行。
-
权利主体一致性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需与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一致。
二、登记程序与材料
-
申请要求
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明、不动产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
-
特殊情形处理
-
共有不动产处分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
-
不能提供原件的材料可提交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
-
-
登记簿管理
登记簿应准确、完整地记载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及权利限制等信息,采用电子或纸质介质保存。
三、权利类型与登记范围
涵盖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多种类型。
四、跨区域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登记后,需将登记结果告知相关区域登记机构,实现信息共享。
五、法律责任与保障
明确登记机构及申请人的责任,规范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六、其他重要条款
-
主动登记情形 :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海域使用权登记等;
-
信息查询与保护 :登记信息需依法公开,同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损毁。
以上内容综合了2021-2024年多版本修订要点,体现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与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