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资未实缴的法条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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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认缴的出资额,未按时缴纳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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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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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虚假出资金额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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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权处理 :公司可书面通知未履行出资的股东60日内补缴,逾期未缴则丧失该股东股权,股权需转让或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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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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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债务 :未履行出资的股东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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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他股东 :已按期出资的股东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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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若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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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公司可申请延长出资期限(需经年检部门批准),但需提供资金困难证明。
总结 :未实缴出资涉及《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八十三条及司法解释,需承担行政罚款、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等,具体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