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了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具体如下:
一、核心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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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证件
- 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5000元;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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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伪造/变造证件
- 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5000元;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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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其他车辆证件
- 处2000-5000元罚款,扣留车辆;提供合法证明后可退还。
二、法律依据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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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车辆登记、号牌悬挂等要求)制定,旨在打击非法证件使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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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措施包括扣留车辆、罚款及拘留,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以威慑违法行为。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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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涉及拼装车、篡改车辆信息等情形的,可参照类似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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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处罚由公安机关根据违法情节决定,轻微违法可仅警告,严重者吊销驾照或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