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92条扣分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明确规定了对超载行为的扣分规则: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下扣3分,超员20%以上扣6分;货运车辆超载30%以下扣3分,超载30%以上或违规载客扣6分,情节严重者扣12分并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

  1. ​客运车辆扣分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超员未达20%的,罚款200-500元并记3分;超员20%以上的,罚款500-2000元并记6分。若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员50%-100%,直接记9分。

  2. ​货运车辆扣分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载未达30%的,罚款200-500元并记3分;超载30%以上或违规载客的,罚款500-2000元并记6分。若超载100%以上,将面临2000元罚款并记6分。

  3. ​特殊情形与强制措施​
    超载车辆需立即消除违法状态,否则扣留机动车。运输单位屡次违法的,对负责人处以2000-5000元罚款。涉及非法营运的小型客车超员同样适用扣车规定。

​安全提示:​​ 超载会大幅增加事故风险,包括制动失效、逃生困难等。驾驶人应严格核载,乘客需拒绝乘坐超员车辆,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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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了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具体如下: 一、核心处罚规定 伪造/变造证件 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5000元;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伪造/变造证件 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5000元;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证件 处2000-5000元罚款,扣留车辆;提供合法证明后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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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6条明确规定了对伪造、变造或使用虚假机动车证件及标志的处罚措施,包括扣车、拘留、高额罚款乃至刑事责任,旨在严厉打击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管理秩序。​ ​ ​​核心处罚条款​ ​ 伪造、变造或使用虚假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将面临​​扣留机动车、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5000元罚款​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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