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的归属部门需根据具体职能划分,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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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门(党委组织部)
负责党管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包括政策制定、体制机制改革等。例如,推进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等核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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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人社局)
主要承担具体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实操工作。例如,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实施技能人才培训、管理人才服务中心等。
协同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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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社部门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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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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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工作已明确回归企业主体,但政策制定仍由人社部门等8部门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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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心作为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具体承担人才服务实施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