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整合,林业局并未完全取消,但机构设置和职能已发生重大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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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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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原国家林业部被降格为国家林业局,后于2018年3月进一步整合职能,组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由自然资源部管理,原国家林业局职责被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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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改革旨在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统筹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管理,并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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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市县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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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如广东省)在机构改革中保留了林业局作为独立部门,负责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及林业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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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如大庆、鸡西等)也曾恢复林业局为政府直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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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调整
- 国家林业局曾取消或下放近30项行政审批事项,如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预审、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采伐限额审核等,以提高行政效率。
结论 :林业局作为独立机构已不存在,但其职能被整合至新组建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或由省级政府保留为独立部门。具体设置因地区而异,需以当地机构编制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