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是通过间接方式行使国家权力的,具体体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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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行使方式
人民不直接参与国家权力的日常运作,而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来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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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组成与职责
人民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收集和反映意愿,并将集体意志转化为国家法律和政策。例如,全国人大负责制定和修改宪法、法律,选举国家领导人等核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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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确保权力来源于人民并接受人民监督。各级人大对人民负责,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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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路径
人民通过选举、参与人大决策、监督政府工作等多种形式,间接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例如,通过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我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人民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架构,既保障了国家治理的效率,又维护了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