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和人社局并未合并,但存在职能整合的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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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独立性
医保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与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两个独立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分别承担不同职能。医保局成立于2018年,整合了人社部、卫计委等部门的医保相关职责;人社局则继续负责社会保险(如养老、失业、工伤等)的征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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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实践中的合并尝试
部分省市(如河北黄骅市)在基层推行“卫健局与医保局合并”,形成“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这是地方层面的职能整合实践,旨在优化行政效率,但属于局部试点,并非全国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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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职能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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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 :负责医保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集采等,核心是“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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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负责社会保险统筹、就业管理、人事制度改革等,核心是“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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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虽职能独立,但在实际工作中需协同推进,如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的合并实施(2019年国办文件提出)。分权制衡机制被强调,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总结 :医保局与人社局在机构设置上保持独立,但通过地方试点实现部分职能整合,形成互补协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