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交够15年社保后,领取退休金的方法如下:
- 确认退休条件 :
-
年龄条件 :男性需年满60周岁,女性工人需年满50周岁,女性干部及从事管理、技术岗位的女性需年满55周岁。随着延迟退休规定的逐步实施,这一年龄限制可能会有所调整。
-
缴费年限 :在北京或其他地方缴纳的养老保险累计年限必须达到15年,且在北京实际缴费满10年。
- 办理退休手续 :
-
提交申请 :由所在单位或本人向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退休申请,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材料。
-
审核审批 :社保经办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退休条件。审核通过后,会进行退休审批并核算养老金待遇。
- 领取养老金 :
-
养老金组成 :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
基础养老金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 = (退休时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2 × 缴费年限 × 1%。
-
个人账户养老金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 / 计发月数。
-
过渡性养老金 :对于1998年6月30日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 = (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 视同缴费年限 × 1%) + (职工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 1998年6月30日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 × 1%)。
-
领取方式 :审批通过后,养老金将按月发放到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 注意事项 :
-
非户籍地退休 :若在非户籍地退休,需满足以下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纳满15年,且在北京累计缴纳社保满10年以上。
-
养老金领取地 :若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缴纳,则待遇领取地为户籍所在地;若在非户籍地缴纳,则根据累计缴费年限和缴费城市的情况确定领取地。
建议:
-
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退休政策和流程。
-
确保所有社保缴纳记录完整,以便顺利办理退休和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