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广西民族大学学报的论文格式要求:
哲学社会科学版
篇名与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 :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一般不超过 20 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对作者应标明其工作单位全称、所在城市及邮政编码,并在作者单位项后面标注第一作者的年龄、性别、职称等。
摘要、关键词与分类号 :论文应附有中英文摘要,一般不超过 200 字,采用第三人称表述,排在作者署名与关键词之间。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名词性术语,一般每篇 3-8 个,应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科学、新技术中的重要名词术语,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关键词应以醒目字体排在摘要下方。
正文 :文内标题力求简短、明确,题末不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 5 级。大段落的标题居中排列,可不加序号,层次序号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与注号区别。用字应符合现代汉语规范,除某些古籍整理和古汉语方面的文章外,避免使用旧体、异体和繁体字。标点符号使用要遵守国家语文工作委员会等 1990 年 3 月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数字使用应执行国家语文工作委员会等 1983 年 12 月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插图和照片应比例适当,清楚美观,图中文字与符号一律植字,插图应标明图序和图题,序号和图题之间空 1 字,只有 1 幅图者于图题处标明 “附图”,图题一般居中排于图的下方。表格应结构简洁,具有自明性,应尽可能采用三线表,并有表序和表题,序号和表题居中排于表格上方,两者之间空 1 字,只有 1 表者,于表题处标明 “附表”,表内数据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个位数、小数点位置应上下对齐,相邻行格内的数字或文字相同时,应重复填写。文稿中的计量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等文件的规定。文稿中的数学公式应简明,准确地表达各个量词之间的关系,一般另行居中编排,主辅线必须区分清楚,对于夹在文句中的少量公式,在不引起误解的前提下,尽量排成斜体。
致谢 :致谢是作者对认为需要感谢的组织或个人表示谢意的文字,宜排于文末、注释及参考文献之前,字体宜与正文有所区别。
注释与参考文献 :注释应依次表明:注号、作者、篇名、年月日、报纸名,或注号、作者、篇名、刊名、出版年、卷次、期次,或注号、作者、书名、出版年、版次、页码。篇名和书名一律用全称。注文一般排在当页底脚,用 10 字距正线与正文分开;也可排在文末注或夹注。篇名注、作者注在右上角用星号标明,注文排在篇首页地脚,并用 10 字距正线分开。参考文献宜集中排在文末,有些论文既有注释又有参考文献者,参考文献排在注释之后。
自然科学版
题名 :20 个字以内为宜,可加副标题,不用 “试论”“浅谈” 等表谦词语。
作者简介 :在文末标注,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单位全称,省市名,邮编、电话、Email),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理论研究类文章署名作者应为执笔者,一般不得超过 3 名。
关键词 :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词或词组 3~8 个,从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包括该文所属二级学科名称,研究对象、方法与成果的名称以及有利于检索的其他词,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摘要 :100~300 字,陈述论文的目的、方法、结论、依据,不谈背景信息、常识性内容,不用第一人称及 “本文”“作者” 等字样,不对论文的内容作评价,不使用修饰词,不出现图表、公式、标题层次序号、非公知公用符号。
正文 :以 8000 字左右为宜,正文的各级标题书写样式为:一、(二)3.(4)。
注释 :对正文特定内容的解释与说明,以及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和 “转引自” 等类文献的著录,用圈码标引,在页下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