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保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时,报销比例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介绍:
住院报销
跨省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不降低报销比例,按甘肃省直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转诊人员 :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时,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 5%,再按甘肃省直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跨省自行外出就医人员 :非急诊急救和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自行外出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办理临时就医备案后,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 20%,再按甘肃省直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门诊报销
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人员 :在备案地门诊就医时,可按照甘肃省门诊报销政策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比例根据门诊类型和费用情况而定。
跨省异地转诊人员 :门诊费用结算时,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 5%,再按甘肃省直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跨省自行外出就医人员 :办理临时就医备案后,门诊费用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 20%,再按甘肃省直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甘肃医保在北京报销时,执行的是北京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限价标准。此外,具体的报销比例还可能会受到个人医保类型、就医医院等级等因素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