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5年3月1日起,广东省将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是广东各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情况:
一类标准
地区:广州、深圳
月最低工资标准:2500元/月(广州)、2520元/月(深圳)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3.7元/小时
二类标准
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月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月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8元/小时
三类标准
地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
月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3元/小时
四类标准
地区:韶关、河源、梅州、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汕尾、茂名
月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
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4元/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是2025年3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标准。如果需要了解2024年的具体标准,可以参考2024年10月1日的数据,当时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第一档:2300元/月
第二档:1900元/月
第三档:1720元/月
第四档:1620元/月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分别为:
第一档:22.2元/小时
第二档:18.1元/小时
第三档:17元/小时
第四档:16.1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