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省针对电动车实施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
- 自2025年1月1日起,山东省将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可以获得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由商务部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合理制定,与上年补贴标准相衔接,保持工作平稳过渡。
- 购买新车注意事项 :
-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时,应注意查验是否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开具正规发票,并在门店协助下填报办理补贴所需信息。
- 补贴发放流程优化 :
- 为提升消费者服务体验,鼓励各地采用支付立减等方式,让补贴优惠直达消费者。同时,鼓励进一步简化补贴发放流程,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取消补贴申请、审核、拨付中的非必要环节,加快审批进度,尽量缩短补贴到账时间。
- “一站式”服务 :
- 鼓励以销售门店为场景,提供售旧、换新、辅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务,便利消费者。
-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 :
- 山东泰安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泰安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该办法对电动车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投放的电动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有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唯一的车辆识别编码,并统一品牌标识。共享电动车要配备限制超载的设备,用户需要实名注册并佩戴安全头盔等。
- 电动车上路要求 :
- 上路必须挂牌悬挂没有涂改的合法车牌,对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而言,属于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无需驾驶证,但在上牌后会有行驶证。对于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这类机动车,上路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
这些新规定的实施旨在加强电动车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和骑行电动车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和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