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岗只有一个编制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聘职称,但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职称聘任的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职称评聘制,即先取得相应的职称资格,然后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聘任。
职称聘任需要在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额内进行。
特殊情况
单列专业技术岗位:对于一些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如硕士、博士研究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在部队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业后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已办理延退手续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等,可以单列专业技术岗位,不占单位岗位基数。
“双自主”改革模式:在一些地区,如山东省,实行卫生职称制度“双自主”改革,单位自主用人,职称不与岗位聘用硬性挂钩,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基层定向评价: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方式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建议
咨询单位人事部门:了解本单位的具体政策和规定,以及是否有特殊情况下的职称聘任政策。
关注政策变化:不同地区和单位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和单位的通知,了解最新的职称聘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