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期自离直接走通常有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包括培训期),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约定支付报酬。但需注意:若劳动合同中有合法扣款条款(如培训费赔偿),工资可能被扣除部分费用;若单位拒付,可通过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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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支持培训期工资
培训期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未从事生产性工作,接受单位管理并遵守规章即视为履行劳动义务。工资标准需符合合同约定或当地最低工资要求,且不得因“自离”而全额克扣。 -
例外情况:专项培训与服务期协议
若单位提供付费专项培训(如专业技术课程)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员工提前离职可能需要按比例赔偿培训费用。但扣除部分不得超过未履行服务期分摊的费用,且剩余工资仍须发放。 -
**关键:证据与程序
- 保留培训考勤、工作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明实际劳动;
- 优先与单位协商,明确工资结算标准;
- 协商失败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通常需在离职后1年内提出。
遇到单位拒付工资时,切勿因“自离”放弃合法权益。法律保障劳动者获得报酬的基本权利,但主动留存证据和及时**是成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