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日期通常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持续到次年的3月15日。但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例如东北地区通常提前至10月供暖,而南方地区则可能根据气温情况灵活调整供暖时间。
地区差异
- 北方地区:如北京、河北等地,供暖时间一般从11月15日开始,部分地区会根据气温提前供暖。
- 东北地区:供暖时间较早,通常从10月中旬或10月底开始,持续时间较长。
- 南方地区:由于气候温暖,部分城市尚未普及集中供暖,供暖时间因需求而定,部分城市可能仅在气温骤降时提供临时供暖。
气温与供暖调整
供暖时间的确定通常以气温为依据。当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C时,部分地区会提前供暖,以保障居民生活舒适度。
总结
供暖日期的起始时间主要取决于地区气候和政府政策。北方地区通常从11月中旬至次年3月中旬供暖,而东北地区可能更早。南方地区则因气候温暖,供暖时间相对较短或需临时调整。如需了解具体供暖时间,可关注当地政府或供热部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