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沈阳供暖办理停供的截止日期为 2025年10月15日 ,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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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范围
用户需在供热期开始前20日办理停供手续,即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申请。逾期将无法办理且可能面临扣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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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辽宁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分户且维修期已满的既有建筑用户可申请停供,但需提前20日告知供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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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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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费的用户需先补缴费用后方可申请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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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供热,异常低温天气可能延长供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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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用户及时关注供热单位通知,确保手续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