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10年以上自己辞职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主动辞职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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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如协商离职、个人原因等),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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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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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缴纳社保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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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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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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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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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力、威胁等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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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迫辞职有补偿
若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导致辞职,则属于被迫离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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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济赔偿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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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计算标准
以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数额支付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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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范围 :计算时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包括加班费、社保补贴等非货币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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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计算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工作10年以上主动辞职无补偿,但若因用人单位过错被迫离职则可主张补偿。建议离职前仔细核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