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满六年可以要求续签,具体需根据工作年限和续签条件综合判断。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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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权利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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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均有权协商续签,可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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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满足以下任一情形,除主动要求固定期限外,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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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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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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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与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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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不续签且不符合法定情形(如维持原条件续签而劳动者拒绝),需支付经济补偿:
- 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按0.5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足1年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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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拒绝续签且劳动者符合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时,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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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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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需双方协商一致,不可单方面修改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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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续签,劳动者可主张补签及未签期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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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满六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续签,若用人单位拒绝且不符合法定条件,可主张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建议双方协商一致并依法办理手续,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