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情况需分情形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不续签的补偿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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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若公司不续签且未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条件,需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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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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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半年按0.5年计算,超半年按1年计算。 - 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标准计算且年限≤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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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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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如连续工作满10年),公司必须续签,否则视为违法终止,需支付 2N (即经济补偿金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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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则公司无需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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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者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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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补偿
公司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不续签意向,未提前通知的需支付代通知金(按工资1%支付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公司拒绝支付,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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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通知记录等证据,尤其是公司拒绝协商或口头通知的情况,可通过录音设备固定关键问题(如是否单方面终止、工资结算时间等)。
三、特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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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对二次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有明确倾向,均要求支付2N,而其他地区可能按N(经济补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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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权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不得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时,劳动者通常可获N或2N的补偿,具体取决于合同续签条件及地区法律规定。建议劳动者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并妥善保存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