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时,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具体金额取决于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若符合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而公司拒签,需支付双倍补偿(即2N)。
-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计算,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收入(含奖金、津贴)。若月薪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补偿金按3倍封顶且年限不超过12年。
- 双倍赔偿情形: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无固定期限合同。若公司拒签,属于违法终止,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2N)。例如:月薪1万、工作5年,正常补偿5万,违法终止则赔10万。
- 其他可主张权益:
- 代通知金:部分地区(如北京)规定未提前30天通知终止合同的,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 双倍工资风险: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超1个月未续签的,公司需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 例外情形:若公司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而劳动者拒签,或劳动者主动离职,公司无需补偿。
提示:**时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公司拒签证据等,并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复杂案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