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续签属于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到期即自然终止,劳动者有权选择不续签且不构成违约,但需注意是否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终止流程合法性以及失业金申领资格等关键问题。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判定标准
- 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期限的,到期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结束,无需额外附加条件。 - 劳动者主动不续签的合法性
劳动者拒绝续签属于行使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强制续签或设定额外条款限制。
二、经济补偿的适用情形
- 用人单位不续签或降低条件
若单位拒绝续签,或降低原合同待遇(如薪资、岗位),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 - 劳动者自愿不续签无补偿
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但劳动者仍不续签的,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
三、劳动者终止合同的权益保障
- 提前通知与离职证明
劳动者无需提前通知不续签意向,但可要求单位出具终止证明以便后续就业。 - 失业金申领条件
若非劳动者主观原因(如单位过错)导致合同终止,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续签属于合法终止,但需结合具体条件判断补偿或救济途径。建议双方协商一致处理手续,保留书面记录以避免争议,必要时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