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也没让离职时,劳动者仍受法律保护,可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或触发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未明确终止合同且劳动者继续工作,双方可能自动转为事实劳动关系,甚至可能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若用人单位拒绝续签且未维持原条件,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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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工作,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超过1个月未续签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满1年未续签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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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的适用条件: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而劳动者拒绝续签,否则终止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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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的保护:孕期、医疗期、工伤等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需延续至情形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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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风险:未及时处理合同终止可能导致违法解除或高额赔偿。若符合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却未签订,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劳动者应留存工作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需规范用工流程,避免因疏忽引发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