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夫妻每年各10天
2025年福建省育儿假新规定主要包含以下要点,综合了全省统一政策及地方细则:
一、政策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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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享育儿假
符合条件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年可各享受10天育儿假,用于陪伴孩子成长关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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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孩家庭支持
每多生育1个子女,育儿假增加5天。例如,二孩家庭每年可享20天,三孩家庭可享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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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优惠
独生子女家庭额外增加5天育儿假,共15天。
二、适用条件与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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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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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需依法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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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收养0-35个月龄子女,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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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计算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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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计算,可分次申请,每次不少于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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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满3周岁后,剩余月份仍可享受对应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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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异地工作可合并使用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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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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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及绩效,不得因休假降薪、调岗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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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开通12345市长热线专项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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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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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福州、泉州等城市具体细则与全省统一标准一致,但需注意政策宣传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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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支持 :鼓励用人单位设立“妈妈班组”或推行弹性工作制,简化生育相关手续。
以上政策自2025年3月19日起正式实施,旨在通过制度创新促进家庭友好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