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教师评职称条件聚焦师德师风、教学实绩和农村教育经历,取消部分表彰硬性要求,强化一专多能教师发展。评审范围覆盖中小学、幼儿园及教研机构在职人员,正高级教师名额严格控制在173名以内,高级教师评聘注重竞争推荐和差额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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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申报者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近5年每年不少于90学时),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师德失范、重大事故责任人或处分期内人员不得申报。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允许跨学科参评,破除专业一致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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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育人要求:正高级教师需累计10年班主任经历(硕士6年、博士4年),且近3年课堂教学满意度达85%以上;高级教师需至少1年农村或薄弱校任教经历,城镇教师晋升需2年农村支教。教研人员每年需深入农村学校调研4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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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流程: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由省级评审,高级由设区市组织。申报材料需公示5个工作日,论文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检索,正高级教师需提供核心期刊索引。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纳入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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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化:取消正高级教师“县级以上表彰”和高级教师“校级表彰”要求,突出实际教学能力。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到农村开展活动2年可视同支教经历,工作量按190个工作日/年计算。
提示:教师职称评审材料需在2024年1月31日前提交至省教育厅,逾期视为放弃。各地需统筹名额使用,单列农村教师岗位比例,未用完的正高级名额全省调剂。